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,创造一个安全的教书育人环境,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,特制定本管理制度。 一、学校应聘用素质好、工作认真、身体健康的人员担当门卫,年龄在规定范围内,学校必须清楚门卫人员的详细情况。 二、加强门卫管理,师生员工一律凭证入校,对外来人员入校,必须详细的登记。 三、学校必须定期对学校范围内的所有电路进行检查,发现问题及时整改。 四、加强学校化学药品室、实验室的管理,严禁剧毒、易燃化学药品泄漏,每月必须检查一次。 五、学校微机房,必须严格按照微机安全管理规定使用,机房内线路必须规范安装。 六、学校周边出租门面,必须严格易燃易爆品出售,学校应经常对校园周边出租店面进行检查,如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当场处理。 七、学校小卖部严禁出售“三无”食品、“自制”食品,小卖部服务人员必须持证上岗。 八、学校教师、职工,严禁私自带领学生外出活动。 九、加强学生管理,严禁外来身份不明人员接触学生。对造成安全事故的,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 十、严禁在教学大楼、学生寝室及各种通道内使用铁锁封锁通道口。 十一、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的交通安全、消防安全、自护自救等知识教育,将其纳入体育课、常识课等课程之中,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全校性的安全教育活动,提高学生的安全知识水平,掌握各种自我救生方法。
十二、学校要对消防器材定期进行检查,定期更换消防器材,确保消防器材正常使用。 十三、学校组织学生外出实习或其他社会实践活动,必须向上一级教育主管安全工作办公室申报批准,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,制定安全计划,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和自我防范知识的教育。 |